欧洲理事会议会大会(指出欧洲联盟政治体制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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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欧洲联盟政治体制的特点
欧 洲 联 盟
“总有一天,到那时,……,所有的欧洲国家,无须丢掉你们各自的特点和闪光的个性,都将紧紧地融合在一个高一级的整体里;到那时,你们将构筑欧洲的友爱关系……” ——维克多·雨果
欧洲联盟(简称欧盟,European Union -- EU)是由欧洲共同体 (European communities) 发展而来的,是一个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1991年12月,欧洲共同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盟正式诞生。欧盟现有25个成员国和4.56亿人口(2004年1月),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意大利首都罗马市政大楼的资料图片。1957年3月25日,欧洲六国领导人在这里签署了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罗马条约》。
1946年9月,英国首相丘吉尔曾提议建立 “欧洲合众国”。1950年5月9日,当时的法国外长罗贝尔·舒曼(1886年-1963年)代表法国政府提出建立欧洲煤钢联营。这个倡议得到了法、德、意、荷、比、卢6国的响应。1951年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在巴黎签订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又称《巴黎条约》)。1952年7月25日,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成立。1957年3月25日,这六个国家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统称《罗马条约》。1958年1月1日,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正式组建。1965年4月8日,六国签订的《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三个共同体的机构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但三个组织仍各自存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布鲁塞尔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欧洲共同体正式成立。
1973年后,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西班牙和葡萄牙先后加入欧共体,成员国扩大到12个。欧共体12国间建立起了关税同盟,统一了外贸政策和农业政策,创立了欧洲货币体系,并建立了统一预算和政治合作制度,逐步发展成为欧洲国家经济、政治利益的代言人。 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以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为目标的《欧洲联盟条约》,亦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共体更名为欧盟。这标志着欧共体从经济实体向经济政治实体过渡。1995年,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入,使欧盟成员国扩大到15个。欧盟成立后,经济快速发展,1995年至2000年间经济增速达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997年的1.9万美元上升到1999年的2.06万美元。欧盟的经济总量从1993年的约6.7万亿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近10万亿美元。
2002年 11月18日,欧盟15国外长会议决定邀请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 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10个中东欧国家入盟。2003年4月16日,在希腊首都雅典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上,上述10国正式签署入盟协议。2004年5月1日,这10个国家正式成为欧盟的成员国。这是欧盟历史上的第五次扩大,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扩大。此次扩大后的欧盟成员国从目前的15个增加到25个, 总体面积扩大近74万平方公里,人口从约3.8亿增至约4.5亿,整体国内生产总值将增加约5%,从现在的9万多亿美元增加到10万多亿美元,经济总量与美国不相上下,欧盟的整体实力有所增强。》》》
2003年7月,欧盟制宪筹备委员会全体会议就欧盟的盟旗、盟歌、铭言与庆典日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根据宪法草案:欧盟的盟旗仍为现行的蓝底和12颗黄星图案,盟歌为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中的《欢乐颂》,铭言为“多元一体”,5月9日为“欧洲日 ”。
欧盟的主要出版物 有:《欧洲联盟公报》、《欧洲联盟月报》、《欧洲文献》、《欧洲新闻—对外关系》和《欧洲经济》等。
欧盟的会旗 :1986年5月29日正式悬挂,会旗为天兰色底,上面有12颗金黄色的星,表示欧洲联盟12个成员国。制作会旗的目的是表示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欧洲,增强人们对欧洲联盟和欧洲同一性的印象。
欧盟的会徽:1988年1月开始使用,会徽的底呈兰色,上面12颗星围成一个圆圈,象征着欧共体12个成员国,圆圈中间为各成员国国名。
“欧元女郎”
欧盟的统一货币 为欧元 (euro) ,1999年1月1日正式启用。除英国、希腊、瑞典和丹麦外的11个国家于1998年首批成为欧元国。2000年6月,欧盟在葡萄牙北部城市费拉举行的首脑会议批准希腊加入欧元区。这次会议还决定在2003年以前组建一支5000人的联合警察部队,参与处理发生在欧洲的危机和冲突。2002年1月1日零时,欧元正式流通。
欧盟的主要组织机构有:
——欧洲理事会 (European Council),即首脑会议,由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及欧盟委员会主席组成;负责讨论欧洲联盟的内部建设、重要的对外关系及重大的国际问题。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欧洲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顺序基本按本国文字书写的国名字母排列。现任欧盟轮值主席国为奥地利,任期为20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欧洲理事会是欧盟的最高权力机构,在决策过程中采取协商一致通过的原则。理事会下设总秘书处。
——欧盟理事会,即部长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欧盟理事会的表决机制
2004年8月20日,巴罗佐(前排右五)与其他新
一届欧盟委员会委员在布鲁塞尔的欧盟经贸外交
大厦合影。新一届欧盟委员会成员由来自不同成
员国的25名代表组成,将于11月1日正式上任。
——欧盟委员会 (Commission of European Union) ,是欧洲联盟的常设机构和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欧洲联盟条约和欧盟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向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报告和立法动议,处理联盟的日常事务,代表欧盟对外联系和进行贸易等方面的谈判等。在欧盟实施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范围内,只有建议权和参与权。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法律大街200号一座十字形的大厦内。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自1995年起,欧盟委员会任期为5年,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该委员会由来自不同成员国的25名代表组成。现任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2004年11月上任;欧盟负责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索拉纳,1999年任职。
欧盟委员会主席人选由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征询欧洲议会意见后共同提名,欧盟委员会其他委员人选由各成员国政府共同协商提议。按此方式提名的欧盟委员会主席和其他委员需一起经欧洲议会表决同意后,由欧盟成员国政府共同任命。
——欧洲议会 (European Parliament) ,是欧洲联盟的执行监督、咨询机构,在某些领域有立法职能,并有部分预算决定权,并可以三分之二多数弹劾欧盟委员会,迫其集体辞职。议会大厦设在法国斯特拉斯堡,议会秘书处设在卢森堡;自1979年起,欧洲议会议员由成员国直接普选产生,任期5年。 新一届欧洲议会选举 西班牙前内阁大臣当选欧洲议会议长
欧盟总部大楼
此外,欧盟机构还包括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和欧洲审计院。
——欧洲法院是欧盟的仲裁机构,负责审理和裁决在执行欧盟条约和有关规定中发生的各种争执。现有15名法官和9名检察官,由成员国政府共同任命。
——欧洲审计院负责欧盟的审计和财政管理。审计院1977年成立,由12人组成。
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的组织机构
1.欧安组织的决策机构
(1) 常设理事会(The Permanent Council)。原为常设委员会,由各成员国派驻维也纳的代表参加,每星期召开一次,主要讨论欧安组织的日常工作及对最新进展做出反应。是欧安组织最主要的经常性决策机构。负责欧安组织的日常工作并有权对与欧安组织有关的所有问题作出决定。
(2) 安全合作论坛(The Forum for SecurityCooperation--FSC)。由成员国的代表团组成,主要讨论信任安全措施的建立问题。每周在维也纳举行一次会议,负责军控、裁军、建立信任和安全问题的谈判以及关于安全政策的磋商和合作。
(3) 高级理事/经济论坛(TheSenior Council/Economic Forum),1992年成立,原为高级官员委员会,由成员国政治司长或相应级别代表组成,每年在布拉格举行一次会议,讨论欧安组织范围内的经济、环境因素对安全的影响。
(4) 首脑会议(Summit)每次首脑会议召开前先举行审查会议,审查欧安组织决议的执行情况。首脑会议由各成员国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脑出席,定时召开会议,商讨优先议题。
(5) 部长理事会(Ministerial Council),原为欧安会理事会,在不召开首脑会议的年份举行,由各成员国的外长参加,主要审查欧安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对其做出回应。一般每年年底举行一次会议。
2.欧安组织的执行机构
除了以上的决策机构,欧安组织还成立了相应的执行机构以便执行欧安组织的决策,主要包括:
(1) 轮值主席(Chairman-in-Office)。每年选定欧安组织成员国的一位外长担任,主要负责欧安组织的行政和协调工作。
(2) 议会(Parliamentary-Assembly)。设议长1人,副议长9人,由55个成员国的317名议员组成,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秘书处设在哥本哈根。
(3) 秘书处(Secretariat)。负责从事组织的日常工作。主要在维也纳办公,下设:轮值主席事务处,负责筹备会议,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联系和对外宣传;防止冲突中心,负责交流各国军事情报、核查各国军备情况、防止冲突、处理危机并为欧安组织使团提供资助;布拉格办公室,负责为会议提供服务、管理档案和散发文件。
(4) 民主制度与人权办公室(Office for DemocraticInstitutions and Human Rights--ODIHR)。原为自由选举办公室),1990年建立,设在华沙。负责促进欧安会组织范围内的民主化程度和保护人的基本权利。
(5) 少数民族问题高级专员公署(High Commissioner onNational Minorities)。1992年建立,设在海牙,主要负责成员国家之间及其内部的民族问题和种族矛盾。及时发现有可能损害欧洲地区和平、稳定以及欧安组织成员国之间关系的民族冲突,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
(6) 媒体自由代表(Representative on Freedom ofMedia)。其基本任务是帮助各成员国发展独立、自由、多元化的媒体,以促进自由开放的社会,对违反言论自由的行为提出早期预警。
(7) 调解和仲裁法院(Court of Conciliation andArbitration)。其主要任务是负责解决会员国间的争端。
(8) 军控与信任和安全建立措施(Arms Control andConfidence and Security-Building Measures)。主要责任是通过各种安全措施,增加军事行动透明度,澄清军事活动的意图,以消除各成员国间的紧张情势,减少军事冲突。
(9)调查小组(Missions):根据需要组建和派遣,负责与当地冲突各方保持联系,发挥防止冲突与处理危机的作用。
对圣彼得堡爆炸事件有哪些国家表示了哀悼
俄罗斯官方已将这起地铁爆炸案定性为“恐怖袭击”。俄卫生部发布的消息说,爆炸目前造成11人死亡,约45人受伤,其中多人伤势严重。
中国王毅外长就俄罗斯圣彼得堡市地铁站发生爆炸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向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致慰问电。
王毅表示,惊悉贵国圣彼得堡市地铁发生爆炸,造成严重人员伤亡。中方对这一针对平民的恐怖袭击行径表示强烈谴责。谨向遇难者表示沉痛的哀悼,向伤者和遇难者亲属表示诚挚的慰问。
中方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坚定支持俄方打击恐怖主义的努力,愿同包括俄罗斯在内的整个国际社会加强反恐合作。
正在圣彼得堡与俄总统普京举行会晤的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就事件作出回应。他当面向普京表达了对遇难者家属的哀悼,并向圣彼得堡民众和普京本人表示慰问。
卢卡申科强调当今世界仍面临诸多挑战,必须要做好相应准备。他还表示与普京的会谈将着重探讨和安全相关的议题。
英国外交大臣约翰逊对圣彼得堡地铁遭遇爆炸表示震惊。他向遇难者家属表示慰问。上个月,英国议会大厦附近遭遇恐怖袭击,造成包括袭击者在内的4人死亡、约40人受伤。
印度总理莫迪对圣彼得堡地铁爆炸造成的人员伤亡表示悲痛。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对爆炸导致无辜平民死亡的行径予以谴责。
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莫盖里尼表示,欧盟成员国外长在卢森堡举行会议期间关注圣彼得堡发生的有关消息,并声援俄罗斯。莫盖里尼通过社交媒体表示,欧盟成员国所有外长一起关注圣彼得堡的新闻,“我们的心与俄罗斯人民同在。”
欧洲理事会议会大会(PACE)主席阿格拉蒙特对圣彼得堡地铁爆炸案的发生深感震惊,他表示自己刚刚在上周对圣彼得堡进行过访问。阿格拉蒙特形容这是“可怕的悲剧”,他对遇难者表示哀悼。
北约秘书长斯托尔滕贝格向在圣彼得堡地铁爆炸案中受到影响的俄罗斯民众及其家属表示“最深切的慰问”。
美国驻俄罗斯使馆向圣彼得堡地铁爆炸案遇难者表示哀悼。美国使馆发言人表示美方对爆炸事件“震惊和悲伤”。美国使馆也同时向在圣彼得堡的美国公民发出安全警示,要求他们保持警觉,确保个人安全。
另外,法国、波兰、德国、比利时、爱沙尼亚等多个国家已经通过政府发言人、外交使团等渠道向俄方表示慰问。
欧洲一体化的内容是什么
现代意义上的欧洲一体化开始于二战以后。当时的欧洲刚刚经过战火的洗礼,百废待兴,局面微妙。一方面,欧洲的主要战胜国在胜利的喜悦尚未消退之际,就感受到了来自前苏联东欧集团的军事威胁。另一方面,德国虽然投降,但仍然具备东山再起的实力。战争虽然结束了,欧洲人却仍然没有安全感。
与此同时,美国已经逐渐开始在国际政治和经济舞台上争演主角。1947年,美国国务卿马歇尔声称美国将竭尽全力帮助恢复世界经济正常秩序,并提出了旨在重建欧洲经济的马歇尔计划,为欧洲的战后恢复提供经济援助。在经济方面,欧洲国家在美国的敦促下成立了欧洲经济合作组织,其作用主要是协调欧洲各国经济政策,以努力实现成员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在军事方面,欧洲10个主要国家和美国、加拿大于1949年共同缔结了北大西洋公约,成立了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以加强北大西洋地区的集体防务,同以前苏联为首的东欧集团抗衡。
欧洲人自己也在积极地推进欧洲一体化。1948年,一个非政府论坛性质的欧洲大会在海牙召开。会上以决议的形式提出了一系列倡议,例如建立欧洲议会、制定人权宪章、设立人权法院等等。在舆论上为欧洲一体的正式开始作了充分准备。1949年,英、法、瑞典、挪威、丹麦、意大利、爱尔兰以及荷比卢三国共10个国家签订了《欧洲理事会章程》,设立欧洲理事会。严格地讲,这次行动只是一体化的前奏,但是欧洲理事会的工作仍然被认为是卓有成效的。一些重要的协定和《欧洲人权公约》、《欧洲社会安全公约》、《欧洲社会宪章》都是由欧洲理事会主持签署的。
真正的欧洲一体化开始于1951年。当时,为了限制联邦德国的煤炭和钢铁生产总量,从而控制其军事工业的发展基础,法国提出了一个被称之为舒曼计划的方案,建议把法国和德国的煤炭和钢铁生产置于一个共同机构管理之下。一些西欧国家(包括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也附和进来,他们同法国和联邦德国一起在巴黎共同签署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该条约也被称之为《巴黎条约》。这个条约是西欧主权国家之间在一体化进程中签订的第一个具有约束力的立法文件。该条约中明确规定煤钢共同体以共同市场、共同目标和共同机构为基础,这三个共同实际上是今后的欧共体以及今天的欧盟所确立的长远发展目标的雏形。
《巴黎条约》规定欧洲煤钢共同体设立4个机构,分别为:高级权力机构(执行机关)、共同大会(咨询监督机关)、特别部长理事会(成员国代表机构)和欧洲法院(审查执行机关的决定并审理违反条约的诉讼)。
煤钢共同体的工作是成功的,在它的统一协调下,煤炭和钢铁这两种当时最重要的战略物资在成员国之间的生产流转实现了有计划的优势互补,协调合理的资源和生产力配置使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普遍受益。但是,煤钢共同体由于受到管理领域上的局限,不可能在其他方面有更大的作为,不过它的成功已经向世人表明主权国家的相互协作可以为共同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对那些一心想实现欧洲政治经济完全一体化的人们来说,这是个十分喜人的开始。有了煤钢共同体的实践经验,欧洲一体化的行动将以更加成熟的方式进行,也将吸收更多的成员国参与
阿拉伯各国议会联盟的组织会议
截至2003年2月,大会共举行过10次会议,前5次分别在大马士革(1974年6月)、阿尔及尔(1981年3月)、巴格达(1983年5月)、安曼(1986年3月)、阿布扎比(1989年6月)举行。第7次大会(1997年5月)、第8次大会(1998年6月)、第9次大会(2000年2月)和第10次大会(2002年2月)分别在开罗、努瓦克肖特、阿尔及尔和喀土穆举行。至2003年3月,阿拉伯议会联盟理事会共举行42次会议。
阿拉伯议会联盟参加各国议会联盟的多边议会活动,同各国议会、议会组织进行接触。该联盟按计划每年与欧洲议会联盟轮流在一个阿拉伯国家或西欧国家首都举行一次对话,主要讨论加强阿拉伯国家和西欧国家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会上通过的决议或建议均提交有关政府考虑。 1984年3月,27个阿拉伯国家和非洲国家的议会代表在突尼斯召开首次非洲-阿拉伯议会对话会议,并决定每两年召开一次对话会议。至2003年1月,非洲-阿拉伯议会对话会议共举行了10次。
1998年3月, 阿议联第31届理事会在也门首都萨那举行,会议口号“振兴阿拉伯团结和拒绝耶路撒冷犹太化”:呼吁阿各国为实现阿拉伯团结而努力,对阿拉伯世界敏感问题作出决议,会议阐述和重申了阿议联对13个争端、冲突和纠纷问题的立场和态度;强调耶路撒冷的阿拉伯属性及宗教地位,谴责以色列破坏中东和平进程;声援叙利亚关于收复被占领土戈兰高地的要求;欢迎国际法庭作出关于审理洛克比事件的决定,呼吁取消对利制裁;会议还对伊拉克危机、阿尔及利亚局势、伊朗与阿联酋三岛争端、反对恐怖主义等地区问题通过相关的决议。
1998年6月,第8届阿议联大会和第32届理事会在毛塔首都努瓦克肖特召开。19个阿国议会和组织代表出席大会。会议围绕地区和平、地区形势、协调阿国立法、防范文化侵入、加强阿拉伯国家团结等问题展开讨论,并发表最后公报,对阿拉伯民族今后的发展前景进行展望,决定下一次会议于1999年在黎巴嫩的贝鲁特举行。
1998年12月,第33届阿议联特别会议在约旦首都安曼召开,集中讨论美、英对伊拉克发动军事行动和阿议联。立场主要内容:强烈谴责美、英侵略伊拉克的行径,要求安理会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呼吁阿拉伯国家政府共同致力于解除对伊的制裁,要求各成员国议会就此通过决议,敦促各自政府解除对伊制裁;要求取消在伊拉克南、北部非法设立的“禁飞区”;呼吁就伊拉克等问题召开阿拉伯国家紧急首脑会议等。
1999年6月27-29日,阿议联理事会第34次会议在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举行,17个阿拉伯国家的议会代表和阿盟秘书长马吉德出席了本次大会,科威特、沙特以观察员身份与会。会议决定成立3个阿拉伯议会委员会,分别负责推动阿拉伯团结和共同行动、调查以色列对阿拉伯国家平民所犯的罪行、制定阿拉伯共同大市场方案;会议同意提名叙利亚担任伊斯兰议会联盟秘书长;推动成立统一的阿拉伯议会;批准在大马士革兴建永久性的阿议联总部。会议主要就阿拉伯国家当前面临的热点问题发表了公报。
2000年2月19-22日,第9届阿议联大会和联盟理事会第35次会议在阿尔及利亚首都阿尔及尔举行。联盟主席埃及议长苏鲁尔、秘书长努尔丁·波希科吉以及包括阿尔及利亚在内的21个国家(除索马里外)的280名议员与会,其中有17位议长或其高级代表。会议规模创历史之最。阿总统布特弗利卡参加大会开幕式并致辞。会议最后通过了《阿尔及尔宣言》,决定在联盟内成立“女议员委员会”;一致选举阿尔及利亚国民议会议长本·萨拉赫接替苏鲁尔担任联盟新主席,任期两年;接纳阿曼为联盟第17位正式成员。会议呼吁阿国加强团结,尽快召开阿拉伯首脑会议,并使之成为经常性的磋商机制,以便阿国根据形势发展及时协调立场;加快阿拉伯共同市场建设步伐,制定成立自由贸易区计划,以共同迎接全球化的挑战;各国在立法方面加强协调,并切实执行已签署的协议;谴责以色列最近对黎巴嫩南部地区的侵略行径,认为只有在以归还所有被占的阿拉伯领土,承认巴勒斯坦人民有建立以耶路撒冷为首都的独立国家的权利,中东才可能实现全面、公正、持久的和平。与会者还呼吁和以有外交关系的阿拉伯国家中止与以的合作,迫使其切实履行国际机构作出的决议,国际社会也应采取必要措施,敦促以履行在联合国主持下与阿国达成的协议。
2001年2月25-26日,阿拉伯国家议会联盟第38届例会在阿联酋首都阿布扎比举行.20个阿盟成员国议会代表团、阿盟、马盟协商议会、伊斯兰会议组织理事会、海合会、阿拉伯经济共同体委员会、非洲议会联盟及联合国发展计划署等方面的代表出席会议。阿联酋最高委员会成员兼富查伊拉酋长沙基代表扎耶德总统为会议揭幕,并代读了扎耶德总统就阿拉伯形势、取消对伊拉克、利比亚制裁、巴勒斯坦“人民起义”及议会在解决争端、加强阿国关系的作用等问题所作的主旨书面发言。本届议联主席、阿尔及利亚议长在开幕式上讲话。会议发表了《最后公报》和有关阿拉伯国家经济一体化、建立共同市场的《阿布扎比宣言》。
2001年7月11-12日,阿拉伯议会联盟理事会第39次紧急会议在萨那举行,22个阿国议会或代表与会,会议主题是讨论有关支持巴勒斯坦人民起义问题。会议通过了《萨那宣言》,主要内容是:(一)强调支持巴勒斯坦人民为恢复合法的民族权利,建立以耶路撒冷为首都的独立的巴勒斯坦国所进行的正义斗争;重申耶城是阿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拒绝以色列将其吞并;支持叙利亚、黎巴嫩收复戈兰高地和沙巴阿农场。(二)谴责以滥用杀伤性武器镇压巴人民,呼吁联合国安理会尽快向巴派国际部队和观察员,以保护巴人民,要求以“战争罪”审判沙龙等以战犯。(三)呼吁安理会、美国、俄罗斯担负起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任,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以在巴领土兴建犹太定居点。(四)要求美国在阿以冲突问题上放弃“袒以压阿”双重标准,采取更加客观公正的立场,同时呼吁欧洲议会加大促和力度,向以施压,促其尽快解除对巴经济封锁。(五)要求阿国中止与以一切政治经济往来,冻结与以实现关系正常化。
2002年2月9日至10日,阿拉伯议会联盟第10届大会在喀土穆召开。会后发表《联合声明》,呼吁实现阿拉伯内部的全面和解;强调建立大阿拉伯共同市场和自由贸易区是实现阿拉伯经济一体化的最低目标;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起义;支持苏丹的统一;坚决反对干涉伊拉克内政等。会议选举苏丹议长塔希尔为阿议联新一届主席,任期两年。
2002年2月7日至8日,阿拉伯议会联盟理事会第40次会议在喀土穆召开。阿议联主席、秘书长以及来自21个阿拉伯国家的议长及代表出席了会议,为随后召开的阿议联第10届大会做准备。
2002年4月6日,阿拉伯议会联盟理事会第41次会议在埃及首都开罗召开。主要讨论了巴以冲突局势。会议通过决议,高度赞扬巴勒斯坦人民的英勇行为,并对被围困的阿拉法特总统表示声援;谴责以色列对巴人民的暴力行径,要求以色列无条件从巴被占领土撤军,按照联合国有关决议允许巴难民重返家园,接受在巴被占领土上建立以耶路萨冷为首都的独立巴勒斯坦国;呼吁联合国、美国、俄罗斯和欧盟尽快派遣观察员部队保护巴人民;号召阿拉伯国家停止与以色列一切往来;并决定派议会代表团向世界各国介绍中东局势的真实情况。 2002年9月3日至4日,阿拉伯议会联盟理事会第42次紧急会议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举行。会议主要讨论了伊拉克问题和巴以冲突问题。强调应加强阿拉伯国家间团结,反对任何干涉地区事务的行为;反对对伊动武,强调任何针对伊拉克安全的行动均被视为对所有阿拉伯国家安全的威胁,要求所有阿拉伯国家均不应为美的侵略行动提供帮助和便利;呼吁联合国安理会取消对伊制裁,同时要求伊拉克与联合国充分合作;强调支持巴勒斯坦人民为恢复合法的民族权利的正义斗争;谴责以滥用军事力量镇压巴人民,呼吁联合国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以色列的暴行;谴责美国在巴以问题上采取的“袒以压阿”政策。与中国关系
1985年,我国人大与该联盟建立了联系。同年10月,该联盟首次派以秘书长布巴维为首的代表团访华,耿飚副委员长会见。1992年2月,该联盟代表团访华,就利比亚涉嫌参与炸机事件与中方交换意见,彭冲副委员长会见,符浩常委与之进行会谈。
同年4月,出席各国议会联盟87届大会的该组织主席卡杜拉会见了正在喀麦隆访问的中国人大代表团,并邀请中国人大代表团访问设在大马士革的该组织总部。5月,该组织主席卡杜拉致函万里委员长,再次邀请中国人大代表团访问其总部,并希望就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
欧洲议会是什么机构
欧洲议会是欧盟的立法机构。
欧洲议会举行会议的时候,议员们并不是按国籍就座,而是按照不同政治党派的划分就座,所讨论的议题也都是全欧盟层面的,这充分显示了议会的超国家性质。
目前,欧洲议会中有8个党团,最大的两个党团是欧洲人民党和欧洲社会党,议席都超过200个,他们对欧盟委员会领导人选拔具有发言权。
欧洲议会的发展历程。
欧洲议会成立于1958年,其前身是欧洲煤钢共同体议会,由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个西欧国家的议员组成。1962年正式改称现名。
欧洲议会是欧盟唯一的一个直选议会机构。但是与一般意义上的议会相比,欧洲议会拥有的职能却少了很多。它主要是考察欧盟成员国的人权状况、监狱虐待与酷刑事件等。欧洲议会的特别之处在於:自从1979年以来,它的成员是由欧盟成员国人民直选产生。
请问:委员会与理事会有区别吗区别是什么
委员会与理事会有区别,区别如下:
1、职能和权力不同
理事会即欧共体成员国首脑会议,为欧共体内部建设和对外关系制定大政方针,拥有欧盟的绝大部分立法权。委员会负责实施欧共体条约和欧洲联盟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向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报告和建议,处理欧盟日常事务,代表欧共体进行对外联系和贸易等方面的谈判。
2、机构属性不同
理事会是欧盟的是最高决策机构,委员会是常设执行机构。
3、轮换顺序不同
(一)理事会分为总务理事会和专门理事会,前者由各国外长参加,后者由各国其他部长参加。理事会有一名主席和一名秘书长,实行轮换制,由各成员国轮流出任,每六个月轮换一次。理事会主席轮值制。
(二)委员会由主席国外交部长出任主席。
扩展资料:
欧盟组织结构
欧盟委员会设有28个委员,其中一名担任欧盟委员会主席领导整个委员会,非主席的那些委员也根据其职责领域被称为欧盟某某(比如外交)事务专员。
盟委员会每五年在欧洲议会选举结束的六个月内换届。欧盟委员会主席由欧盟理事会和成员国政府首脑一起决定,并需要得到欧洲议会的赞成。
主席被任命后需要和各成员国政府商榷,确定委员会的成员,而主席的这一共同决定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始于1999年。
百度百科-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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